关于鼓励高端专业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
政策内容:支持研发设计、检测认证、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法律财务、咨询服务等发展,对具有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等特性的优质项目,由市、区两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给予最高900万元支持。对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租房或者购房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专业服务业机构按规模能级和成长情况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支持做优律师事务所品牌,优质律师事务所在金山区设立分所满一年,设有与金山区重点产业定位相符的专业服务团队,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经认定为上海市品牌专精型律师事务所的,参照金山区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专题一 支持新设研发设计、检测认证、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法律财务、咨询服务等机构,对具有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等特性的优质项目,由市、区两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给予最高900万元支持
1.受理部门:区发改委
2.支持对象:在虹口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对虹口区服务业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具有技术先进、模式创新等特性的优质项目,涉及研发设计、检测认证、服务贸易、知识产权、法律财务、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专业服务业项目。
3.支持标准
(1)对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通过虹口区初审且获得市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区级按照市级支持资金的50%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市级最高给予600万元、区级最高配套300万元。
(2)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并通过区评审小组评审及经推荐未获得市级支持资金的项目,按照“单个项目资金支持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对经区评审小组确定的重点项目,按照“单个项目资金支持不超过8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4.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
(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5.申报流程
根据市级统一安排,原则上每年两次,区政府网站、区发改委公众号“金山区发展改革委”发布申报通知,具体以申报通知为主。
(1)各街镇(园区)及相关部门,负责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服务和初核工作,初核通过后提交区评审小组办公室。
(2)区评审小组通过邀请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筛选,严格把关。各级财政资金已经安排支持的项目不予受理。
(3)对通过区初审且符合上海市引导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区评审小组于每年3月31日和8月15日前,分两次向市评审小组办公室提交市级引导资金申请。
专题二 对高端专业服务业机构租房或者购房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专业服务业机构按规模能级和成长情况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
1.受理部门:区发改委
2.支持对象
(1)申报单位需为在金山区范围内新设满一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法律服务、咨询服务、会计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专业化服务的企业,且营收结算在金山区;
(2)申报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且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严重失信及违法行为。
3.支持标准
(1)上述领域内专业服务业企业,营收达到1000万元,给予30万元奖励。满三年的,连续两年营收超过1500万元,再给予30万元奖励;满三年的,连续两年营收超过3000万元,再给予50万元奖励。
(2)在金山区范围内新设满一年的专业服务业企业,自落户之日起3年内,租赁办公用房的,按照不超过租金的30%给予补贴,单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的,按照按照不超过购房价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享受补助期间不得转租、转售该办公用房,如存在该情形的,需退还已享受的补助。
4.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年度营业收入证明文件;
(3)租房合同(复印件);
(4)租金支付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5.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项目单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区发改委受理申报材料。
(3)部门联审:区发改委牵头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
专题三 支持做优律师事务所品牌,优质律师事务所在金山区设立分所满一年,设有与金山区重点产业定位相符的专业服务团队,给予最高10万元专业落户奖励。经认定为上海市品牌专精型律师事务所的,参照金山区关于“专精特新”企业的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1.受理部门:区司法局
2.支持对象:申报单位为注册在金山区的优质律师事务所分所,具备健全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执业时间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所内执业人员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支持标准:优质律师事务所在金山区设立分所满一年,设有商事、知识产权、涉外、投融资等专业服务团队,专业服务符合前述业务或符合金山区重点产业定位其中一项的,给予专业落户奖励5万元;专业服务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的,给予专业落户奖励10万元。若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满一年时,同时符合营业收入达1000万及以上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适用本条前述落户奖励政策。(优质律师事务所是指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一百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且在申请设立分所前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4.申报材料
(1)做优律师事务所品牌奖励申请表。
(2)分所的专业服务团队成员名单及业务专长证明材料。
(3)专业服务团队近三年办理的相关专业诉讼类案件或非诉讼类业务案例情况。
5.申报流程
(1)提出申请: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按要求向区司法局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审核:区司法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和奖励金额。
关于鼓励服务业融合发展实施细则
政策内容:培育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对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获得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1:0.5的比例安排区级配套资金。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获得区级支持资金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利用存量资源改造建设文化、旅游、商业、体育等综合体,对改造资金超过5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投资金额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受理部门:区发改委
2.支持对象:在金山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项目单位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支持标准
(1)对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通过金山区初审且获得市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区级按照市级支持资金的50%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市级最高给予600万元、区级最高配套300万元。
(2)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并通过区评审小组评审及经推荐未获得市级支持资金的项目,按照“单个项目资金支持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对经区评审小组确定的重点项目,按照“单个项目资金支持不超过80万元”的标准予以支持。
4.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申报单位真实性及信用承诺函
(4)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5.申报流程
根据市级统一安排,原则上每年两次,区政府网站、区发改委公众号“金山区发展改革委”发布申报通知,具体以申报通知为主。
(1)各街镇(园区)及相关部门,负责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服务和初核工作,初核通过后提交区评审小组办公室。
(2)区评审小组通过邀请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核筛选,严格把关。各级财政资金已经安排支持的项目不予受理。
(3)对通过区初审且符合上海市引导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区评审小组于每年3月31日和8月15日前,分两次向市评审小组办公室提交市级引导资金申请。
关于提升住宿品牌实施细则
政策内容:支持文旅品牌创建,对新获得国家级、市级品牌称号的文旅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鼓励知名品牌酒店落地,对国际酒店品牌前20强、国内知名酒店品牌10强等著名集团新增酒店的,按照四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或提升,正式以该集团高端酒店品牌冠名(管理期限在5年以上),开业在1年以上的酒店,挂牌四星或达到同等标准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0万元,挂牌五星或达到同等标准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100万元。
1.受理部门:区文旅局
2.支持对象:在金山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法人组织,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3.支持标准
(1)支持文旅品牌创建,对新评定为上海市4A、5A级旅行社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上海市工业旅游达标单位、优秀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上海市四星级、五星级乡村民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市级、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5万元、10万元。
(2)鼓励知名品牌酒店落地,对新增的国际酒店品牌前20强、国内知名酒店品牌10强等著名集团,按照四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或提升,正式以该集团高端酒店品牌冠名(管理期限在5年以上),开业在1年以上的酒店,挂牌四星或达到同等标准的给予一次性资金50万元,挂牌五星或达到同等标准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100万元。(其中国内知名酒店品牌为前10强,排名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公布的年度排名为准,国际知名酒店品牌为前20强,排名以酒店业权威杂志《HOTELS》公布的年度排名为准)。
4.申报材料
(1)扶持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当年度审计报告以及税控财务报表(2024年1月1日后新注册的单位提供最新的税控财务报表);
(4)申报文旅品牌创建类别的,需提供品牌创建相关的评定证书、公示结果等证明材料。
(5)申报知名品牌酒店类别的,需提供酒店品牌经营或委托管理协议等证明文件;酒店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品牌情况、建设情况和运营情况等);酒店星级标准自评报告。
5.申报流程
每年一次,区政府网站、区文旅局微信公众号“文旅金山”发布政策申报指南,具体以申报通知为主。
(1)企业申请:项目单位按要求向各镇、街道、高新区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各镇、街道、高新区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文旅局。
(3)审核认定:区文旅局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和奖励金额。
关于培育夜间经济市场实施细则
政策内容:鼓励企业实施夜间亮化工程,对企业投资额10万元以上实施夜景氛围营造、夜间灯光亮化、打造夜间消费场景的,给予投资额10%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万元的补助。
1.受理部门:区发改委
2.支持对象:金山区注册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项目单位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支持标准
对企业投资额10万元以上实施夜景氛围营造、夜间灯光亮化、打造夜间消费场景的,按投资额10%的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4.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采购用于夜景氛围营造、夜间灯光亮化的设备、服务的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
(3)夜景氛围营造、夜间灯光亮化效果实景图。
5.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项目单位按要求向各镇、街道、园区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各镇、街道、园区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区发改委。
(3)部门联审:区发改委牵头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和奖励金额。
关于鼓励文旅资源开发实施细则
政策内容:支持知名品牌或上市文化旅游企业在我区投资运营旅游项目(不含住宿项目),对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文旅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支持各文旅企业培育新业态,对经认定后新增的体验性消费项目,年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的,按总投资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
1.受理部门:区文旅局
2.支持对象:在金山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法人组织,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3.支持标准
(1)支持知名品牌或上市文化旅游企业在我区投资运营旅游项目(不含住宿项目),对新增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文旅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2)支持各文旅企业培育新业态,对经认定后新增的体验性消费项目,年营业额超过1000万元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的,按总投资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
4.申报材料
(1)扶持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审计报告以及税控财务报表;
(4)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项目情况、投资情况、运营情况等);
(5)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含费用明细、合同、发票等凭证);
(6)申报新建旅游项目类别的,还须提供品牌方拥有品牌的证明材料(如商标注册证等)及品牌授权协议;如项目涉及土建、加层、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的批复意见。
5.申报流程
每年一次,区政府网站、区文旅局微信公众号“文旅金山”发布政策申报指南,具体以申报通知为主。
(1)企业申请:项目单位按要求向各镇、街道、高新区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各镇、街道、高新区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文旅局。
(3)审核认定:区文旅局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和奖励金额。
关于支持文旅提质增效实施细则
政策内容:对A级景区当年规模效益不低于1000万元且增幅不低于8%的,按照增幅高低对前2名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A级景区当年规模效益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不低于10%的,按照增幅高低对前2名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1.受理部门:区文旅局
2.支持对象:在金山区范围内经营,经评定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过去两年内没有严重失信及违法违规行为。
3.支持标准
(1)对A级景区当年规模效益不低于1000万元且增幅不低于8%的,按照增幅高低对前2名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2)A级景区当年规模效益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不低于10%的,按照增幅高低对前2名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
4.申报材料
(1)扶持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申报单位本年度、上一年度连续两年的审计报告以及税控财务报表。
5.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项目单位按要求向各镇、街道、高新区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各镇、街道、高新区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文旅局。
(3)审核认定:区文旅局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和奖励金额。
关于鼓励广告产业集聚发展实施细则
政策内容:对创建市、区级广告产业园区(或创新工场)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5万元的支持;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意创新,在国内国际各类广告赛事活动中获奖的,或获评市、区两级优秀广告创意项目的,给予最高15万元的支持;鼓励发展公益广告,对企业参与公益广告主题征集活动获奖的,以及获评市、区两级优秀公益广告项目的,给予最高5万元的支持。
专题一 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对创建市、区级广告产业园区(或创新工场)“以下简称园区”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5万元的支持
1.受理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2.支持对象:在金山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广告企业和其他组织,且无失信记录。
3.支持标准
(1)对创建市级园区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支持;
(2)对创建区级园区的,给予最高15万元的支持。
4.申报材料
获评市级园区的,园区运营主体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园区运营主体营业执照;
(3)获评市级园区的证明材料。
申报金山区广告产业园区的,园区运营主体应当填写《金山区广告产业园区认定申报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园区运营主体营业执照;
(2)园区建设和发展规划;
(3)园区建设和运营发展报告;
(4)园区运营主体上年度审计报告。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申报流程
(1)根据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申报通知,申请人提供所需材料报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答辩或开展实地考察评价。
(2)区市场监管局常年受理此类项目。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上报,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区财政直接拨付。
专题二 鼓励广告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意创新,在国内国际各类广告赛事活动中获奖的,或获评市、区两级优秀广告创意项目的,给予最高15万元的支持
1.受理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2.支持对象:在金山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广告企业和其他组织,且无失信记录。
3.支持标准
(1)对在国际广告赛事中获得金银铜奖或相应等级奖项(纽约广告奖、戛纳广告奖等)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5、10、5万元的奖励;
(2)对在国内广告赛事中获得金银铜奖或相应等级奖项(中国广告长城奖、上海国际广告奖等)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2、8、4万元的奖励;
(3)对获评市、区两级优秀广告创意创新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8万元的奖励(或支持)。
4.申报材料
在国际、国内各类广告赛事活动中获奖或获评市级优秀广告创意创新项目的,申报资金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在国际、国内各类广告赛事活动中获奖的,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
(4)获评市级优秀广告创意创新项目的,需提供获评证明材料。
申报区级优秀广告创新创意项目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申报流程
(1)根据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申报通知,申请人提供所需材料报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审核,区级项目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答辩或开展实地考察评价。
(2)区市场监管局常年受理此类项目。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上报,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区财政直接拨付。
专题三 鼓励发展公益广告,对企业参与公益广告主题征集活动获奖的,以及获评市、区两级优秀公益广告项目的,给予最高5万元的支持
1.受理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2.支持对象:在金山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广告企业和其他组织,且无失信记录。
3.支持标准
(1)对获得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金银铜奖(或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等赛事中获得相应等级奖项)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4、3万元的奖励。
(2)对获评市、区两级优秀公益广告创意项目的,分别给予最高5、4万元的奖励(或支持)。
4.申报材料
在公益广告主题征集活动中获奖或获评市级优秀公益广告创意项目的,申报资金奖励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在公益广告主题征集活动中获奖的,需提供获奖证明材料;
(4)获评市级优秀公益广告创意项目的,需提供获评证明材料。
申报区级公益广告项目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申报流程
(1)根据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申报通知,申请人提供所需材料报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审核。区级项目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区市场监管局常年受理此类项目。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核上报,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区财政直接拨付。
关于支持高质量文体活动实施细则
政策内容:鼓励社会力量主办、承办在国内和上海市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对主办、承办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支持文旅企业举办城市品牌宣传活动,鼓励引进商业性文旅会展、文旅节庆和演艺活动等,按照活动等级,给予举办方最高20万元的资金扶持。
专题一 鼓励社会力量主办、承办在全市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对主办、承办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
1.受理部门:区体育局
2.支持对象:项目单位为金山区依法登记注册且税收属地征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类社会组织和体育类企业,且无失信记录。
3.支持标准
(1)对主办、承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且在全市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体育赛事活动予以一次性奖励。
(2)标准类赛事:国际性赛事10万元、全国性赛事8万元、区域性赛事5万元、市级赛事3万元。
(3)全民健身类赛事活动(经区体育局评估同意由我区体育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主办、承办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500人以上赛事10万元,300人以上至500人赛事8万元,100人以上至300人的赛事5万元、100人以下赛事3万元。
4.申报材料
体育赛事活动奖励申请表、申办人的有关证明材料、竞赛规程、竞赛办法和竞赛规则及奖励办法、组织实施方案、经费来源、经费预算和经费使用方案等
5.申报流程
(1)项目申请:体育类协会或企业按要求向区体育局相关业务科室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区体育局相关业务科室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区体育局办公室。
(3)部门审核:区体育局对申报的体育类协会和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和奖励金额。
专题二 支持文旅企业举办城市品牌宣传活动,鼓励引进商业性文旅会展、文旅节庆和演艺活动等,按照活动等级,给予举办方最高20万元的资金扶持
1.受理部门:区文旅局
2.支持对象:在金山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的法人组织,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经济效益良好,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3.支持标准
(1)对举办重大文旅会展、文旅节庆和演艺活动的(会展展期应不少于三天且展览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节庆和演艺活动市场票房应不少于15000人次),视其活动组织规模、投入情况及市场影响力,按活动总费用的30%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金扶持。
(2)对举办具有知名品牌效应的文旅会展和节庆活动(会展展期应不少于2天且展览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节庆活动参与人数应不少于2000人),按活动总费用的30%给予最高15万元的资金扶持。
(3)对连续3年以上持续举办的区级特色旅游节庆活动或经认定的具有创新性的节庆活动,按活动总费用的30%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金扶持。
4.申报材料
(1)扶持资金申请表及承诺书;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从事相关业务的许可证复印件、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税控财务报表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项目方案、费用结算清单、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开展情况、营收情况、宣传推广情况、取得成效、品牌建设情况等)。
5.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项目单位按要求向各镇、街道、高新区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各镇、街道、高新区受理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区文旅局。
(3)审核认定:区文旅局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和奖励金额。
关于推动企业数据开发利用实施细则
政策内容: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建设,对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认证且达到二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在数据交易所挂牌交易,对获得数据产品登记凭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数据产品交易凭证的企业,给予交易额5%,累计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采用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匿名化等技术模式,促进数据安全流动和开发利用,打造产业数据枢纽和行业特色数据应用等基于数据要素的新产品和新服务,经评审,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获得市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的项目,按照不高于市级支持资金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支持。
专题一 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建设,对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认证且达到二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受理部门:区数据局
2.支持对象:
(1)在金山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主营业务符合金山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的企业,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2)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认证,且评定等级达到二级及以上,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支持标准:对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认证且达到二级及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4.申报材料
(1)金山区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认证奖励申报表。
(2)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规上制造业企业须提供规上制造业数字化线上诊断评估报告。
(6)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信用承诺书。
5.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区数据局受理申报材料。
(3)部门联审:区数据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
专题二 鼓励企业在数据交易所挂牌交易,对获得数据产品登记凭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数据产品交易凭证的企业,给予交易额5%,累计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受理部门:区数据局
2.支持对象:
(1)在金山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主营业务符合金山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的企业,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2)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获得数据交易所颁发的数据产品登记凭证或者交易凭证的企业。
3.支持标准:对获得数据产品登记凭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数据产品交易凭证的企业,给予交易额5%,累计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4.申报材料
(1)金山区数据产品挂牌交易奖励申报表。
(2)数据交易所颁发的数据产品登记凭证或交易凭证复印件。
(3)对于数据产品交易,须提供数据产品交易合同、收款凭证及收款发票。
(4)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6)规上制造业企业须提供规上制造业数字化线上诊断评估报告。
(7)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信用承诺书。
5.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区数据局受理申报材料。
(3)部门联审:区数据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
专题三 鼓励企业采用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匿名化等技术模式,促进数据安全流动和开发利用,打造产业数据枢纽和行业特色数据应用等基于数据要素的新产品和新服务,经评审,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1.受理部门:区数据局
2.支持对象
(1)在金山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主营业务符合金山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的企业,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2)企业的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且在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已建设完成。
(3)企业的项目采用可信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匿名化等技术模式,促进数据安全流动和开发利用。
3.支持标准:经评审,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4.申报材料
(1)金山区数据赋能应用场景项目申报表。
(2)金山区数据赋能应用场景建设总结报告。
(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规上制造业企业须提供规上制造业数字化线上诊断评估报告。
(6)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信用承诺书。
(7)经评审,入围后的项目,还须提交经B类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和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A)类或(B)类有效证书。
5.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区数据局受理申报材料。
(3)部门联审:区数据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
专题四对获得市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的项目,按照不高于市级支持资金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支持
1.受理部门:区数据局
2.支持对象
(1)在金山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主营业务符合金山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的企业,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2)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通过市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的企业。
3.支持标准:按照不高于市级支持资金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支持。
4.申报材料
(1)金山区数字化转型配套奖励申报表。
(2)获得市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并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规上制造业企业须提供规上制造业数字化线上诊断评估报告。
(6)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信用承诺书。
5.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区数据局受理申报材料。
(3)部门联审:区数据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
关于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实施细则
政策内容: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给予被诊断企业2.5万元一次性补贴。支持企业运用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数字化改造升级,打造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经评审,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专题一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给予被诊断企业2.5万元一次性补贴。
1.受理部门:区数据局
2.支持对象
(1)在金山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主营业务符合金山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的企业,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2)企业属于规上制造业,依托市级部门认定的数字化诊断服务商,在上一年度完成规上制造业数字化线下诊断,且线下诊断档次达到三档及以上。
(3)已免费享受线下诊断服务的企业或纳入市级诊断企业名单的企业除外。
3.支持标准:给予被诊断企业2.5万元一次性补贴。
4.申报材料
(1)金山区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补贴申报表。
(2)上海市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线下诊断服务备案书。
(3)上海市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诊断证书。
(4)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6)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信用承诺书。
5.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区数据局受理申报材料。
(3)部门联审:区数据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
专题二 支持企业运用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数字化改造升级,打造数字化转型典型应用场景,经评审,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1.受理部门:区数据局
2.支持对象
(1)在金山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主营业务符合金山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的企业,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2)企业的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且在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已建设完成。
(3)企业的项目通过数字技术有效提升企业的设计、生产、管理、销售等环节的综合能力,且达到一定经济效益。
3.支持标准:经评审,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
4.申报材料
(1)金山区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表。
(2)金山区数字化改造项目建设总结报告。
(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规上制造业企业须提供规上制造业数字化线上诊断评估报告。
(6)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信用承诺书。
(7)经评审,入围后的项目,还须提交经B类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和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A)类或(B)类有效证书。
5.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区数据局受理申报材料。
(3)部门联审:区数据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
关于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实施细则
政策内容:支持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和运营,对于带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经评审,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专项支持的项目,按照不高于市级支持资金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支持。对首次获评市级工业互联网优秀平台、“工赋链主”、超级场景等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优秀平台、试点示范等的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专题一支持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和运营,对于带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成效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经评审,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1.受理部门:区数据局
2.支持对象
(1)在金山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主营业务符合金山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的企业,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2)企业的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且在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已建设完成。
(3)企业的项目在技术和模式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并以行业设备接入、行业软件部署、行业用户覆盖等为重点,实现面向行业的过程优化控制、资源高效配置、能力精准利用。
(4)对于完成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认证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3.支持标准:经评审,按照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4.申报材料
(1)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运营项目申报表。
(2)金山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运营项目建设总结报告或运营总结报告。
(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规上制造业企业须提供规上制造业数字化线上诊断评估报告。
(6)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信用承诺书。
(7)经评审,入围后的项目,还须提交经B类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和出具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A)类或(B)类有效证书。
5.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区数据局受理申报材料。
(3)部门联审:区数据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
专题二对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专项支持的项目,按照不高于市级支持资金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支持。
1.受理部门:区数据局
2.支持对象
(1)在金山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主营业务符合金山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的企业,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2)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通过市级工业互联网专项项目验收的企业。
3.支持标准:按照不高于市级支持资金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支持。
4.申报材料
(1)金山区数字化转型配套奖励申报表。
(2)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专项项目支持并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规上制造业企业须提供规上制造业数字化线上诊断评估报告。
(6)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信用承诺书。
5.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区数据局受理申报材料。
(3)部门联审:区数据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
专题三对首次获评市级工业互联网优秀平台、“工赋链主”、超级场景等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优秀平台、试点示范等的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
1.受理部门:区数据局
2.支持对象
(1)在金山区范围内注册登记,主营业务符合金山区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导向的企业,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2)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首次获评市级工业互联网优秀平台、“工赋链主”、超级场景等称号或者首次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优秀平台、试点示范等称号的企业。
3.支持标准:对获评市级和国家级相关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获评称号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奖励其差额部分。
4.申报材料
(1)金山区数字化转型配套奖励申报表。
(2)获评市级和国家级相关称号的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说明及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5)规上制造业企业须提供规上制造业数字化线上诊断评估报告。
(6)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信用承诺书。
5.申报流程
(1)企业申请:申报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初审:区数据局受理申报材料。
(3)部门联审:区数据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认定,确定支持名单。
关于项目管理有关要求
一、信用管理
在政策申报、评审等阶段,实行守信承诺和信用审查制。对过去三年内有严重失信行为或违法行为的申报主体,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项目全过程管理
各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单位应当定期向所在镇(园区)和区级主管部门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区级主管部门加强过程指导和服务,并对项目单位开展资料核查或者现场核查,对特别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支持额度大的项目,要将核查情况报区委区政府或区投资促进和推进重大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三、项目变更
项目发生以下重大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及时向所在镇(园区)和区级主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经研究和书面同意后,履行相关手续再予以实施。
(一)项目法人或主体发生变更;
(二)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期限发生变更;
(三)项目主要内容、性质发生变更;
(四)项目总投资变动在10%及以上,项目投资结构变动在50%及以上;
四、项目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做出撤销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决定,被撤销的项目将不再拨付专项资金,并视情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一)项目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
(二)经审计后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或固定资产投资额变动超过30%及以上的;
(三)项目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
(四)项目在延期2年后仍不能按时完成的;
(五)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予以撤销项目的情形。
五、财务监督
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用于项目的专项支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对违规使用资金情况,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六、应用解释和施行时间
本实施细则由区发改委会同区投资促进办、区经委等部门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的施行时间同《金山区关于进一步深化转型升级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有效期。
来源:上海金山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电话-微信:15618903837
*本文发布的政策内容由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整理解读,如有纰漏,请与我们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权威的政策辅导+园区招商平台
政策扶持:指导企业申请各类政府专项补贴资金,包括上海科委,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委和各区部门政策资金项目。专业规划,重点申报,确保立项,获得扶持资金。
园区招商:上海市级园区,直招企业入驻,签订扶持协议,落实企业退税,安排人才落户,土地厂房免租。鼓励人才创业,0元注册公司,免费提供地址,辅导申报创业政策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