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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GOI)管理办法》2025-2027

发布时间:2025-01-15 |栏目:政策文件 |浏览次数: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上海加快“五个中心”建设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浦东新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计划(GOI)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简称GOI(Group Open Innovation Center),是由行业龙头企业或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发起建立,遵循开放式创新国际趋势,吸引集聚创新力量实现协同创新的新型载体。

第三条【组织管理】

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负责全区GOI的申报审核和管理评估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与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相关的各项支持政策。各开发区、镇负责GOI推荐及属地化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    申   报

第四条【申报标准】

申报GOI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发起主体应当为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

2、制定明确的建设方案、赋能规划,组建专业工作团队。建设方案须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主体、资金来源、投入方向等;赋能规划须有清晰的赋能目标、赋能机制等;专业团队须有不少于5人的技术、运营、管理等专职人员。

3、拥有或规划建设位于浦东新区的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开放创新空间。该空间须有明确的开放创新功能、用途、管理方案。

4、近一年内举办至少2场具有行业或区域影响力活动。

第五条【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申报推荐表;

2、发起主体在行业内影响力的相关证明(说明)材料;

3、发起主体支持建设开放创新中心的相关证明材料(适用于非发起主体企业自建或合作建设的情况);

4、开放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需包含开放创新中心主体介绍、赋能规划、开放创新中心人员情况(包括人员名单、分工、简历),开放创新空间规划方案等;

5、近一年内举办行业影响力或区域影响力活动的记录、报道等材料;

6、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申报结果】

符合本章第四条所列条件的企业,评估通过后由区科经委列入GOI备选名单。

区科经委定期遴选备选名单内建设赋能成效优秀的企业,经评估后向区政府推荐授牌“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

第三章    赋能支持

第七条【政策支持】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对经授牌的创新中心用于场地建设、提升开放赋能功能的支出予以资助。

第八条【政策联动】

联动知识产权政策,对GOI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奖项,知识产权依法维权、转化等给予资助,开展专利快速预查预审服务。联动人才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列入人才服务重点单位名单,依条件享受相关人才政策。联动金融政策,提供贷款支持、贴息支持和股权投资支持等。

第九条【4个“1”服务】

施行“一企、一档、一专员、一宝典”服务。通过“专业化+个性化”方式,为重点GOI企业定制“一企一特”的专属服务方案,明确服务专员,建立规范完整的信息档案,根据企业发展问题和发展诉求,实施精准跟踪服务。

第十条【金融赋能】

链接国资创投体系,联动GOI企业为赋能企业进行融资支持。吸引外部、做强本地风险投资机构,赋能创新创业企业。联动银行、融资担保公司为企业提供贷款,开发针对性金融产品。

第十一条【技术赋能】

推动高校院所向GOI企业输出科研成果,鼓励GOI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或研究中心。鼓励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对入驻企业技术指导。

第十二条【空间赋能】

解决土地、环保和空间利用瓶颈,引导各区域盘活存量空间,引导特色产业园区加强规划布局,推动建设GOI载体,支持赋能企业落地发展。

第十三条【应用赋能】

支持GOI企业对接应用场景,在新技术推广、应用示范、场景建设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推荐申报市、区相关示范项目。

第四章     管理考核

第十四条【信息报送】

各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含备选名单成员)应及时报送赋能数据与信息。

信息报送依托GOI综合赋能云平台进行。报送内容包括空间场地、孵化赋能、技术赋能、投资赋能、商业赋能、生态活动等方面的赋能成果,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第十五条【动态管理】

GOI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企业赋能情况与绩效评价情况,对GOI开展动态流入流出管理。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

各GOI有关企业应按照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应用解释】本办法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实施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来源: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部:方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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